艾酒酒接过枪,她只是把玩着手上的枪,脸上的笑容,就和盛开的红玫瑰似的,娇媚诱人,但是却浑身带刺。

“那是因为靶子不对。”

一旁的经理听了,刚想问哪里不对,结果话还没出口,一旁站着的动作人员脸色一变,凌子墨朝艾酒酒的方向,猛地扑了过来,沈佳蓉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艾酒酒护在怀里,紧接着砰砰的两声枪响从身后响起,他甚至可以感觉得到子弹擦着后脑勺飞了过去,甚至听到子弹划过的声音。

“有杀手!”

是凌子墨懊恼却又兴奋的声音。

杀手?沈佳蓉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呢?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居然还能赶上这样的事情,她以为,这样的枪战,在离开叙利亚之后,就不会有了。

“那些人,想利用你害死贺少。”

沈佳蓉双手撑着地,手背上有几道刮痕,抬眸,刚好对上艾酒酒那双冷然的眸,她的脑海,忽然就迸射出了一个想法,那些人,或许就是艾酒酒说的枪靶。

凌子墨已经和那些人对上了,沈佳蓉还没反应过来,一直将她护着的艾酒酒突然站了起来,顺手拿着那把77式,对着杀手的方向,砰砰的连续射击,这一系列的动作自然而又平静,就和别人在舞台上表演舞蹈似的,行云流水一般,姿态优美。

沈佳蓉几乎僵住了,几秒钟之后才猛地扭过头去看那个杀手,没有他们的身影,只是原来的靶子上,顷刻间被鲜血浸染,一点点,像是开在草垛的梅花,带着让人心惊的妖冶。

没有化妆的艾酒酒干净纯洁的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可此刻,当她对着生命开枪的时候,她的神情,却是平淡的,甚至是古井无波,她忍不住想到上次在医院时,她挑断那些人的手筋,也是这样,眼睛眨也不眨的,那种感觉,就好像,她就是冰冷的杀人机器,完全没有了属于人的知觉。

杀手颓然的倒在地上,不停的有血,从头顶冒出来,那一枪,居然正中了眉心。

沈佳蓉眼看着那些个杀手,一个个在自己的面前倒下,直到只剩下最后几个人,艾酒酒对准他们脑门的子弹,打向了他们的双臂,那些人的两只胳膊都废了,枪掉在一边。

等到最后一个人倒下的时候,艾酒酒以一种和她性格极为不相符的斯文动作,将枪放下,然后吩咐已经震呆的经理和其他的工作人员:“去把那些个手残废的杀手捆起来带下去,多找几个人看着,给贺少送过去。”

经理最先回过神来,双腿不停的打着哆嗦,颤巍巍的应道:“是!”

那看着艾酒酒的眼神,明显多了几分惧色。

不单单是酒店的经理,在场所有的人,都用一种难以言表的目光注视着艾酒酒,他们谁也不曾想到,这样一个柔弱清纯的女孩子,居然杀人不眨眼。

“擦擦手吧。”

凌子墨倒是没有多大的意外,上次在土耳其,他就已经见识了她的身手。

艾酒酒慢条斯理的接过,擦了擦手,她的手指非常修长白皙,修剪的十分漂亮,水嫩的青葱一般,完全看不出来是练枪杀人的手。

沈佳蓉看着那张淡然的脸,没有了平时的笑容,忽然间就难受起来,这样精确的枪法,她一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她几步跑了上去,将艾酒酒抱在怀中。

“下次别杀人了。”

没人喜欢杀人,沈佳蓉心里清楚,艾酒酒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擦手的毛巾,而是一个温暖的怀抱,就像当初,她和那些难民呆在一块,所有的一切,都是被迫的。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佳佳,开枪的时候,只要想着,他们会夺走你最珍视的东西,然后,对着他的脑门,扣动扳机。”

艾酒酒的声音很冷,抱着她的沈佳蓉,不由打了个寒战。

第二天早上,忙碌的沈旭桡早早离开,王佳芝像以往那样,笑着送他到门口,看着他的车子一点点在视线慢慢消失,并没有回去继续用早餐,而是迅速回到房间,将收拾好的东西,随身带着,然后到车库,自己开车离开。

沈舒雅刚从车上下来,就看到王佳芝手上提着鼓鼓的包包,鬼鬼祟祟的,匆匆忙忙的上了车,她叫了一声,王佳芝并没有听到,看着从身边疾驰而过的汽车,沈舒雅不由觉得奇怪,据他所知,王佳芝并不常开车,以前她每次出门都是让司机接送的,今天的举动,明显有些反常,她蓦地想到昨晚报道的新闻,眉头不由的拧起,跟着追了上去。

绕过繁华的街道,王佳芝最后在老城区的校环路路口停下,这一带,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子,一眼望过去,十分的整齐,但是却有些老旧,两边的道路,比起市区的那些地方来说,显的有些狭窄,坑坑洼洼的,就和这里的房子一样,明显是很久没有修整过了,本来就不是很宽敞的道路,这个时候,两边都摆着小摊,越发的拥挤。

王佳芝下了车,虽然她自己考了驾照,但是平时,她都是司机接送的,她的技术就算是勉强,也是有些不过关的,安全起见,这条道,她自然是不敢开的。

王佳芝走到小摊前,买了油条豆奶,拎着这些东西,转身绕到了一条小巷,轻车熟路的,对今天的目的地,显然是十分熟悉的。

王佳芝刚下车没多久,沈舒雅跟着就到了,她并没有急着跟出去,坐在车上,透过玻璃窗,看着王佳芝的背影,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握成拳,一双眼睛凝聚着浓浓的风暴,充满了怨恨,直到王佳芝转身进了小巷,她才从车上走了下来,四处看了一眼,反倒是没了到沈家时看到王佳芝鬼鬼祟祟离开的奇怪,没有任何犹豫的,跟着进了小巷,长长的巷子,被遮挡住了阳光,看起来有些阴暗,而且十分的潮湿,沈舒雅四处扫了一眼,已经没了王佳芝的身影,她勾着唇,一点也不着急,朝着右边的方向走,目标十分明确,看这样子,就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的。绕过昏暗的小巷走了约莫十几分钟,就是一块一百多平方米的运动场地,这个时候,还有几个小伙一起在玩着篮球,篮球场对着的正北的方向,是一栋小洋房,和这个地方的其他房子一样,都是有些年岁的。

王佳芝走到门前,敲了敲门,出来的是个中年男子,膘肥体胖的,因为夏天,他穿的很少,胸膛和有力的手臂都露了出来,黝黑的皮肤,十分的健硕。

“你是谁?”

他说话的口吻,有些重,昂着下巴,一副看不起的态度,让沈舒雅有些不悦。

“当年欢场的夜莺。”

开门的男子愣了愣,沈舒雅没有说话,趾高气扬,同样没将对边的男人放在眼里,在心底不屑的冷哼了一声,看门狗,而且还是一条丧家之犬的看门狗。

以前沈舒雅也曾像今天这样跟在王佳芝的身后,偷偷的来过这个地方,见他们居然还对暗号,就觉得不对劲,花了不少的代价,才弄清其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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