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书屋 > 都市小说 > 穿书七零:文工团来了个大美人 > 第77章 陆今晏想让唐宋亲他!
楼梯口灯光温柔。
他怔怔地站在原地,冷白的脸,渐渐浮起绯红。
好似上好的汉白玉,映在了晚霞中。
他潜心科研,从未想过结婚生子。
他之前先入为主,也认定宋棠是那种不检点的坏女人,不想跟她有任何交集。
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有多肤浅、多无知。
他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爷爷、爸、妈非要撮合他与宋棠,也不是不可以。
他不想让陆首长等人知道他听到了他们的谈话,红着耳根抬脚,就快步回了自己的房间。
用力关死房间大门后,陆煜心脏依旧跳得特别快。
尤其是看到信纸上清丽、婉约的字体,他更是彻底烧红了脸。
宋棠写的这两章小说,比之前的几章更精彩、更好看,结尾更是留了个大悬念,让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甚至,他有些想去问她,方大侠与周姑娘,真的从此江湖陌路了么?
最终,方大侠能不能成功复仇?
方大侠……
他心里有好多好多疑惑,只是,他俩并不算熟,关系也不太好,他不好意思冒冒失失问她问题。
他只盼着,爷爷、爸、妈他们能尽快撮合他与宋棠。
那样,许多话,他都可以光明正大地对她说……
“爸、老陆,我也希望棠棠能做我儿媳妇。但我觉得,现在不能急着撮合她与小煜。”
林荷顿了下,接着说道,“小煜他对棠棠也有偏见,我们撮合他与棠棠,只会让棠棠受委屈,他俩不太可能在一起。”
“而且小晏帮着小深追求棠棠,是因为他还不愿相信棠棠就是与他通信的唐宋。”
“等他信了棠棠的身份,他或许就会着急了。”
陆首长止不住重重叹息了一声。
他是特别想让棠棠做他的孙媳妇儿。
陆家三个臭小子,她想嫁给谁,随便她挑。
但他也能看出来,陆煜对她态度特别差,他也不想自己一片好心,反而害得人家小姑娘下不来台。
沉默了许久,他还是没好气说道,“急死小晏那个臭小子活该!”
“都二十四了,都不会哄小姑娘,活该他打光棍!”
“想当年我这个年纪,小疆都会打酱油了,那臭小子怎么就没有遗传到半点儿我当年的风范?”
“还有小煜……整天就知道工作工作……他怎么不跟工作结婚?”
“小游那臭小子也真是的!就会挖结了龟,也不知道找个小姑娘约会……将来他能跟结了龟结婚?”
“可别等我八十,才能让我抱上重孙!”
林荷默默算了下。
陆首长今年六十八岁,等他八十,那陆今晏都三十六了。
若臭小子真三十六才能结婚生子,别说陆首长急,她也得急坏。
林荷见陆首长气得直喘粗气,她怕他气出什么毛病,正想劝他几句,就听到陆守疆说,“爸你这说的什么话!”
“什么叫你八十,才能抱上重孙?”
“小晏那臭小子,又想娶顾家小子,又想娶傅家小子的,我看就算你一百二,也抱不上重孙!”
“臭小子!”
陆首长这次又被陆守疆气到了。
他直接抓起门口的笤帚,就想揍他一顿。
林荷哭笑不得地看到,平日里在手下的兵蛋子面前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陆司令,被陆首长追得上蹿下跳、哀嚎连连。
真的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
“团长,嫂子的信!”
陆今晏刚风尘仆仆地赶回宿舍,顾时序就拿着唐宋写给他的信蹿到了他面前。
陆今晏一把夺过信,就想回宿舍好好看看她在信上写了什么。
顾时序紧跟进他宿舍,澄澈的眼睛中,满满的都是八卦的味道。
“团长,嫂子在信上说了什么?”
“她有没有说爱拉屋由?”
爱拉屋由……
意识到顾时序说的是一句蹩脚的英语后,陆今晏冷白的耳根,刹那红得仿佛要滴血。
唐宋从未对他说过,I love you.
但他相信,终有一日,她会对他说喜欢。
“出去!”
陆今晏嫌弃地扫了顾时序一眼,不想继续听他胡说八道。
顾时序却丝毫没有被人嫌弃的自觉。
他指着陆今晏的脸,夸张大叫,“团长,你脸红了,耳朵也红了!”
“嫂子跟你说过爱拉屋由对不对?团长,你也得对嫂子说啊!怎么能老让人家女孩子主动呢?”
陆今晏脸更红了一些。
他对唐宋说过,想跟她处对象。
但喜欢、爱,他还未曾说出口。
他怕自己太急,会把她吓跑。
他强压下心中的滚烫,小心、珍重地拆开信封,就开始看宋棠给他的回信。
顾时序其实挺有分寸感的。
他是很喜欢八卦自家团长的恋爱故事,但当陆今晏看信的时候,他也不会真的凑过去,看信上的内容。
这封信,是宋棠几天前寄出去的。
那次,他在信的末尾,写了句,宋宋,对不起。
所以,她在回信中写道,陆今晏,你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
你从未对不起我什么。
倒是很感谢你的招待。
国营饭店的饭菜很好吃。
你烤的肉串,更好吃。
…………
看着信纸上漂亮的字体,陆今晏唇角遏制不住上扬。
下周公休,他本来是想约她去看电影的。
但看到她说,她很喜欢吃他烤的肉串,他还是决定,先带她去露营烧烤,晚上再去看电影。
他也希望,她看在他烤的肉串很好吃的份上,能同意周末与他见面。
看完信,小心地将那几张信纸折起来放好后,他红着耳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竹青色小盒子。
而那个长方体的小盒子里面,躺着一根发簪。
发簪的形状,特别漂亮。
黑檀木发簪的顶端,镶嵌着玉质的桂花玉兔,玉兔下面,有一轮弯月垂下,好看得不像话。
今天白天的时候,他注意到了梁越深手中的那根发簪。
他忍不住想起了上次在车上,唐宋长发滑落在他身上的感觉。
像是一片片羽毛,扫过他的心湖,让他的心跳,彻底乱了节拍。
梁越深买的发簪,是想送给宋棠的。
在世人看来,宋棠那张脸很美,而唐宋脸丑陋,甚至有些可怕。
可他觉得,唐宋比宋棠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他也觉得,唐宋戴那种发簪,将一头青丝绾起,穿着旗袍的模样,肯定特别特别好看。
所以,今天下午,他忍不住去了国营超市,想给唐宋选一根发簪。
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玉兔发簪。
她上次醉酒,坐在他身上撒娇的模样,就像极了软绵绵、招人疼的小兔子,让他的心脏,火热又柔软,恨不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
“哇!这根发簪真好看!团长,这是你送嫂子的定情信物?”
“闭嘴!”
陆今晏红着脸呵斥顾时序,不让他乱说。
其实他觉得,他送她的那对珍珠耳坠,更像是他送她的定情信物。
顾时序捂住嘴傻笑。
团长脸更红了。
实锤了!
这就是团长送嫂子的定情信物!
顾时序傻笑了会儿后,又凑到陆今晏面前约他,“团长,我们下周公休去钓鱼吧!”
“我发现了一处好地方,那里鱼可肥了!”
“没空。”
被陆今晏无情拒绝,顾时序真的好失落。
不过他脑子一激灵,顿时意识到团长是要去约会。
他又止不住有些激动,“团长,你又要去跟嫂子约会?真的不能带上我吗?”
“我可厉害了,能用好几种语言喊加油!”
“加油!噶木昂!我给你们加油,或许嫂子一激动,就把团长你强吻了!”
“滚!”
顾时序这话越来越离谱,陆今晏嫌弃地踹了他一脚,就将宿舍大门关死。
“嘿嘿……”
被关到门外后,顾时序依旧在傻笑。
他怀疑团长都不会接吻。
他要不要教教团长啊?
但转念一想,他也没接过吻,他还是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顾时序出去后,陆今晏无比认真地给唐宋写了四张信纸的回信。
把信封封好后,他止不住有些期待。
上次他俩见面,她吻了他,只是,她那时喝醉了。
这次见面,他有些盼望,她清醒的时候,能……吻他,能答应跟他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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